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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平安银行被责令整改。平安汽车消费金融部泉州分部将停止在泉州地区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今年3月,晋江法院分析2015年受理的近百起平安银行泉州晋江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发现该行在个人汽车消费借贷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经办法官介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贷款资料审查不严,存在伪造签名、随意签名等现象,如一起夫妻共同借贷中,经鉴定发现妻子的签名并非本人书写;抵押物未登记或者登记他行,抵押物未向登记机关登记,或者为了满足客户在其他地区办牌需要,将抵押权人随意登记为其他支行;贷款对象遍布省内多地市,辐射范围包括泉州、福州、莆田、漳州等地,不利于法院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审核;贷款款项挪为他用,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形式申请贷款,但贷款款项用于装修、经营等;内部管理不规范,档案无专人管理,业务人员可随意接触、使用,常出现该行提供的证据原件与复印件不符合,借据原件丢失等现象。
随后,晋江法院向中国银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平安银行加强行业监管。
中国银监会泉州监管分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责令平安汽车消费金融部泉州分部停止在泉州辖区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严禁在非平安银行营业场所使用“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等相关字样招牌对外营业、宣传。
此外,中国银监会泉州监管分局还责令平安银行泉州分行向平安总行反映相关问题,并协调平安总行对泉州分部个人汽车消费借贷进行整改,并于4月30日前行文报告泉州银监分局。针对法院反映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泉州分行切实加强印章管理,对非本行业务严禁使用本行分支机构印章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凯思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