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普降特大暴雨,不少私家车被淹受损。在一些积水路段,还有不少车辆涉水熄火。很多车主有不少疑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理赔?小区物业又是否要担责?
非故意涉水,保险应予理赔损失
陆先生为其轿车投保了商业险:因暴雨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负责赔偿;对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发动机损坏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内一天,陆先生开车下班途中遭遇大暴雨,导致机动车排气管进水、发动机等部件损坏,为此支付修理费近15万元。然而,保险公司表示,车损由涉水行驶引起,属于保险免责范围,不予理赔。
法院认为,涉水行驶是在天气良好情况下,驾驶人员误操作或故意驶入河流、沟渠、水塘等,保险公司可对车损拒赔。但正常行驶中突遇暴雨等恶劣天气,车主不得已涉水行驶,保险公司应承担理赔责任。
【法官点评】林晓君(浦东新区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在正常行驶途中突遇大暴雨,驾驶员一般来不及躲避。事实上,也不可能一旦天降暴雨,所有行驶中的车辆均停止行驶或寻找躲避场所。由于普通驾驶员对降水量等难以预料,对水深到何种程度会造成发动机进水也不具备专业知识,对损害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因此保险公司应予理赔。而在天气状况良好的情况下,驾驶员误操作或故意涉水行驶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则可援引免责条款拒绝理赔。
车库进水,物业管理不当需担责
夏女士是虹梅路某小区业主,名下有两辆轿车,租了一个地下车库车位和一个地上车位。一次,她驾驶一辆轿车外出归来,见地下车库较空,便自行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另一车位上。次日突降暴雨,车库内出现积水。夏女士发现两辆车下部均被积水浸没无法启动。几天后,夏女士拿着4万元的修车发票找物业公司索赔,遭拒后诉至法院。
“遭遇百年一遇的强暴雨天气,物业公司不仅奋力排水,还用短信或电话通知车主,已尽到义务。”物业公司认为,夏女士擅自将车放入地下车库有过错。经审理,法院认为,为阻止积水上升,物业公司已采取一定排水及防水措施;但未能及时通知车主,应酌情赔偿车辆维修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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