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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大众“质量门”将汽车业推向风口浪尖

www.ijjnews.com来源:新民晚报2013-03-27 17:45我来说两句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江淮同悦轿车、大众DSG相继被“点名”,引起业界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加上其后披露的奔驰等豪车车内异味等问题,至此由来已久的汽车质量问题集中爆发,一下子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车业深陷“质量门”

3·15晚会曝光,江淮同悦轿车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价格相对便宜的普通钢板代替防腐性能较好的镀锌板,造成钢板生锈,给车主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而困扰大众车主多年的DSG问题也再次被追问。全球范围大众汽车搭载DSG变速器技术的汽车都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在中国内地仅仅搭载了7挡DSG变速器的汽车就多达数十万辆,影响极大。

事实上,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车企质量问题并非个案,问题企业也绝非大众、江淮两家。近年来,诸如车内异味严重、方向机漏油,机油乳化,发动机爆震敲缸等案例比比皆是。中国汽车质量网的数据显示,2012年共收到11631宗汽车投诉。其中,一季度投诉量为2653宗,共涉及90个汽车品牌,276个车型;二季度投诉量为3000宗,共涉及97个汽车品牌,311个车型;三季度投诉量为3066宗,共涉及93个汽车品牌,293个车型;四季度投诉量为2912宗,共涉及102个汽车品牌,316个车型。

日前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显示,新车投诉量继续攀升。购车3个月内出现问题的车辆投诉占总投诉量的一半以上,购买一年内的新车投诉量占比高达八成。伴随着豪华车市场的高速增长,豪华车投诉也呈增长趋势:2012年豪华车投诉同比增长0.66%。此外,2012年中国汽车整体故障率为56.9%,同比增长2.1%。每百台中有1.04台出现燃油泄漏,0.96台出现制动失效,0.81台出现转向失效,0.53台出现车身开裂,此类故障触及了消费者人身生命安全的权益底线。此外,中国整体汽车故障发生率呈现由东部沿海到西部边远地区递增现象。城市经济活跃度越低,汽车故障发生率越高。近半数消费者没有得到汽车售后服务体系的处理。而这部分消费者中仅有7%进行了投诉,而77%的投诉最终得不到解决。

一石激起千层浪

无独有偶,继大众、江淮登上今年央视“3·15”晚会并表示实施召回后,包括上海通用、丰田(中国)在内的多家车企日前纷纷表示,已经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3月18日,宝马宣布,因刹车存失灵隐患,在中国召回2116辆进口X5。上海通用也决定从3月18日起,召回部分缺陷汽车,共计5744辆。召回范围包括2012年7月13日至2013年3月8日生产的5008辆国产别克君越轿车;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2月18日生产的736辆进口凯迪拉克SRX汽车。东南汽车决定从3月20日起,召回2012年9月6日至2013年1月1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V5菱致汽车,涉及数量6335辆。丰田汽车(中国)将召回部分进口FJ酷路泽汽车,生产日期为2007年12月至2013年3月。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内地涉及约4400辆。而稍早些时候,雷诺、现代、克莱斯勒、本田、英菲尼迪等都宣布召回部分问题车辆。

除了外资品牌外,自主品牌召回也开始积极主动,“3·15”之前的3月初,长安因CS35机油乳化问题主动召回。

“3·15”前后,汽车企业虽不能用“召回潮”来形容,但是企业主动、被动的召回,非过去任何时候相比,“3·15质量门”俨然已在汽车企业中煽起召回之“蝴蝶效应”。

过去若干年,中国消费者似乎被车企“另眼相看”。国际上时而出现召回,但同样的问题,外资企业很少在中国召回,自主品牌召回更是少之又少。自2013年开始,我国汽车召回法律制度刚刚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务院法规正式开始实施。这透露出一个明显的趋势:国家希望汽车行业走出过去无序、杂乱、消费投诉无法可依或者无处伸冤的局面,而车企及时有效地主动召回有助于树立值得信赖的品牌形象。

呼唤法治与诚信

虽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今年元旦正式实施,国内召回数量、次数均有显著上升,但依然在挑战着公众对条例执行力的信任。由于汽车技术的复杂性,走进千家万户后,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加艰难,真正落到实处尚任重道远。

事实证明,中国的汽车消费者享受到的法规和标准的保护力度亟待提高。没有严格的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尊严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还要在消费者保护组织、质量监管部门、媒体等多方努力下艰难地争取。对于汽车消费来说,法治和诚信是消费者权益的源头。面对消费者个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汽车社会公共安全的巨大责任,企业能不能诚信担当是汽车社会和谐的基石,广大汽车消费者迫切呼唤法治与诚信。

现在,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平日投诉解决一拖再拖,直到“3·15消费者权益日”才有转机,投诉的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才会受到各界空前的重视,特别是被集中曝光在央视镁光灯下的问题才能迅速得到企业回复或解决,“3·15速度”让人欢喜让人忧。然而,旷日持久的消费者权益问题岂能依赖一个“3·15”一年曝光一次就能根除。而且即使“3·15”曝光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那些没有被曝光的呢?只重视3·15期间的客户服务而忽视日常客户诉求,这是一种目光短浅的表现。汽车消费维权,不应该只是在“3·15”才被人提起的话题,更不应该只是在央视3·15晚会曝光后才被人提起的话题。

媒体的监督职能充当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伞”本无可厚非,但这种软性的约束力必须匹配有长效的法律法规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要推动中国汽车工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机制和行业规范已经迫在眉睫。这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衡量消费环境优劣与市场成熟度的重要尺度,只有靠完善的法律法规护航才能让消费者的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中国也才能真正走上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的转变道路。(李永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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