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范文清北京报道
要不是等着汽车三包政策落地,家在河北沧州的韩先生应该早就拿到了新车钥匙。韩先生现在开一辆经济型轿车,之前因为车辆保养维修等问题,多次与汽车销售员交涉,均处于下风。“三包政策实施后,车子再有问题应该就有法律保障了吧。”韩先生说。
这样的想法让韩先生推迟了换车计划。近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在调查中发现,现在有近20%的消费者与韩先生有同样的选择,即愿意等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再购车。
今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并计划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难产八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终于“拨云见日”。“这对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提升了维权意识。”蒋苏华说。
一个明显的例证是,10月1日之后,车主做车辆维修保养,可以向经销商索要维修单,了解维修内容,而在此之前,这项内容对国内车主来说充满神秘感。这一细节的改变,无疑为今后车主维权提供了有利证据,但在长期从事消费者维权服务的蒋苏华眼中,该政策未来恐难如消费者所愿。
日前,盖世汽车网就“汽车三包出台的意义”所做的网络调查显示,有40%的参与者并不看好该政策的实施前景。“新出台的三包政策中仍存在着一些界定模糊、操作难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在未来妥善解决也直接决定了三包政策在未来执行上能否取得好效果。”盖世汽车研究院在调查报告指出。
汽车质量投诉居高不下
在蒋苏华眼中,汽车三包政策之所以在争议八年后决定出台,与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数字不断增大密切相关。
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亿辆,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将近30%的购车用户已开始购买自己的第二辆车,车主与潜在车主的数量不断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汽车投诉问题的社会关注度。
据车人网的统计数据分析,2012年我国汽车投诉总量为10049例,投诉共涉及全国31个省份和直辖市,其中山东、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省份仍是汽车投诉的重点地区。
“2012年度,我国汽车质量问题投诉增长最快的就是车身附件、电器及变速箱问题,占比上升超过5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对汽车售后服务的投诉也不断攀升。”车人网投诉部分析专员葛卫校称。
这一结果与近期网媒联手市场研究机构益普索的调查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在后者的报告中,网媒利用自身的投诉平台,在去年共收到有效汽车投诉案例4939个,投诉量同比增长了54.6%,远高于中国新车的销售增长率。其中,质量问题投诉占据五成左右。
“在质量问题投诉中,消费者针对发动机、变速箱、车身附件、电子控制系统的投诉较多,占投诉总量的81%左右。其中,发动机系统在所有故障投诉中所占比例最高,占质量投诉的31.17%,投诉主要集中在发动机异响、熄火、抖动无力、电控等问题。”益普索中国营销传播负责人彭璐说。
多次维修经历使用户原本良好的用车体验不断降低,特别是同一问题的多次维修,会导致用户认为车辆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要求退换车,赔偿经济损失,甚至会要求召回处理。大众汽车的DSG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经过近十年的野蛮式增长,中国汽车的卖方市场时代已经结束,随着车主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使得汽车三包政策出台日益迫切。”蒋苏华说。
三包政策落地存疑
不过,经过八年博弈的最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却并不被业内人士寄予厚望。有业内专家甚至打赌,该政策不可能在10月1日顺利实施。
“三包政策是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执行,它是否有足够的人员或能力令厂家或经销商对问题车辆进行赔偿或更换,还要打一个问号。”该专家称,从大众DSG事件与国家质检总局近一年的博弈看,让强势的车企厂商低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此版汽车三包法案与2012年5月形成的送审稿相比对,一个最大的改动就是将“生产者义务”章节放在“销售者义务”以上,以示重要。“从该结构变动中,就可以看出,此版法案确立的‘谁销售谁负责’原则。”蒋苏华称,而这恰恰是目前三包争议最大的地方。
根据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汽车经销商将置于汽车生产企业的严格管控之下,这一原则凸显了目前经销商在车企面前的弱势地位。“汽车产品出了问题,经销商可以退换,但是损失不可能全部由经销商承担,它和厂商如何来协商权重,新的三包法案中没有提及,这样造成的结果有可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经销商只能想方设法‘欺负’更为弱势的消费者。”知名汽车专家贾新光说。
而在实际销售中,很多消费者是从二级经销商手中购车,那么车辆出了问题后,是由一级经销商承担,还是由二级负责,这个问题在新三包法案中也没有明确。
此外,对消费者来说,由于新三包法案中,并没有明确举证责任与鉴定方,因此消费者在与经销商的交涉中,肯定会损耗大量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汽车的有些故障是很难鉴定的,比如大众的DSG问题,在路上出现了突然加速或减速的情况,但车子开到店里维修,又变得正常起来,店里也检查不出问题所在,这样处理起来就非常麻烦。”贾新光说。
即便消费者决定自己找相关部门鉴定,但鉴定结果是否对消费者有利,又是一个未知数。目前,全国只有5家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在发生纠纷时,地区偏远的消费者在车辆运输上就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如果鉴定结论最终对消费者是不利的,或者是没用的,那么动辄几万元的鉴定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经济开支。
经常接手消费者维权案子的蒋苏华律师,就常常遇到一些消费者几经周折拿到的鉴定结论是“无法鉴定”而输掉官司。所以在蒋苏华眼中,没有解决责任方、举证责任与鉴定问题的新三包政策,很难取得消费者实际期待的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