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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获“三包”护航

www.ijjnews.com来源:南方日报2013-03-18 14:53我来说两句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据记者了解,随着汽车销售量的大幅增加,汽车消费领域纠纷呈现出持续升温的态势。广东省消协数据显示,去年总共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2698件,占交通工具类投诉量的80%,主要集中在质量、合同及售后服务方面。

 

   ◇措施

   三包政策10月起将重拳维权

  目前,我国汽车市场已经从过去的“黄金十年”迈入了“微增长”,但基数已经十分庞大,汽车消费领域纠纷的持续升温,间接地阻碍市场的优化发展。

  针对这种状况,最近两年,相关部门已经出台或者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则是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汽车三包政策。

  据悉,据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而家用汽车产品自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并且,如果汽车的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三包的最终实施,对汽车消费市场来说是个巨大的好消息,这不仅改变了我国作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没有三包政策的尴尬状况,也是保证消费者利益的最有效措施,将扭转消费者在汽车买卖过程中的弱势地位。”汽车分析师张志勇表示。

  除了即将实施的汽车三包,在汽车领域,今年已经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27630-2011两条关于汽车质量的法规和标准实施。

  据悉,《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虽然不是强制性标准,但也填补了国内关于车内空气标准的空白。不仅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规定了车内空气中的苯含量不高于0.11mg/m3,甲苯的含量不高于1.1mg/m3,二甲苯的含量不高于1.5mg/m3,乙苯的含量不高于1.5mg/m3,苯乙烯的含量不高于0.26mg/m3,甲醛的含量不高于0.1mg/m3,乙醛的含量不高于0.05mg/m3,丙烯醛的含量不高于0.055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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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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