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有公众发现,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些路口,民警对“不看红绿灯,凑一堆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部分闯红灯行人被罚款10元。对此,有人对罚款依据不解,有人认为罚得过轻,有人质疑能否取得实际效果。
对行人进行处罚有法可依
其实,对“中国式过马路”罚款10元,是北京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的地方立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实施办法》还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处20元罚款;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50元罚款。
有基层交通民警告诉记者,过去对于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主要以教育纠正为主,但并不意味着对行人违法就没有处罚规定。行人和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一样,都是道路交通行为的主体,同样应该具备知法守法的意识。不过,由于没有驾驶证照的约束,执法难度比较大。
没有单独强调“罚款1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对行人道路违法行为的整治,只是北京市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突出问题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的一部分。
北京市公安局12月6日宣布,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份,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突出问题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此次整治专项工作重点对影响城市秩序、车辆通行和群众反映集中的九类问题进行治理,治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每组抽调2名交通协管员、1名交警、1名城管员和1名治安警员,开展不间断整治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表示,通过联合整治工作,力争实现城市管理安全有序、市民出行更加顺畅、安全感明显增强、环境秩序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目前,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启动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加强路面疏导,并通过宣传,强化群众出行引导,努力缓解高峰交通拥堵。但并未对“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做重新规定或单独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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