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召回事件发生后,中国消费者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昨天,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在“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暨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通报会”上痛批丰田歧视中国消费者。会议由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召开,会上,省消保委要求丰田4S店补偿召回车车主汽油费、误工费等费用,并对预付定金、车辆未交付的车主允许解除预约,全额退还定金。
中国车主享受不到美国车主的权利
浙江是汽车消费大省,据省工商局统计,去年的汽车消费总量达到100万辆,人均汽车的拥有量为全国最高,每百户城镇家庭汽车拥有量超过16辆。这次丰田在中国市场召回的7.5万辆RAV4中,浙江省就占了十分之一。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乘用车销售1033.13万辆,同比增长52.93%,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消费市场。”郑宇民说,然而,中国的消费者却受到了丰田的歧视。
“丰田章男在中国赔礼致歉后,我们接到的投诉声此起彼伏,却迟迟没有看到实质性的纠错步骤。”郑宇民说,网上调查结果显示,许多消费者没有真切地感受到丰田公司的诚意,有82.25%的被调查者认为丰田章男在中国的道歉不真诚,66.9%的被调查者认为丰田在中国的反应很迟缓。
“此外,丰田在美国召回600多万辆汽车,欧洲召回270万辆,在中国仅召回75552辆RAV4,连欧美的零头都没有。”郑宇民说,其他国家列入召回车型的卡罗拉、凯美瑞、汉兰达和雅力士等车型,中国也有销售,而且相关事件在中国也发生过。
郑宇民说,在召回事件中,中国消费者享受的不是同等待遇。在美国,丰田对车主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并对亲自驾车返厂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在汽车修理期间,给消费者提供同型号的车辆使用,而在中国,车主只能自驾至4S店修理,有可能因零件缺货而多次往返。
在美国,共有1200多家丰田经销商进行召回,丰田给予每家经销商最多达7.5万美元的补贴。“这些在美国都兑现了,但在中国只字不提,并明确表示不给中国消费者补偿。”郑宇民说。
记者从一汽丰田4S店了解到,此次更换的垫片成本只要几块钱,按照全国召回75552辆RAV4车来计算,丰田在中国的召回成本不到一百万元人民币,“丰田公司2009年在中国市场获取了超过10亿美元的利润,对中国消费者给予和美国同样的补偿,过分吗?”郑宇民说。
看看美国是怎么为消费者维权的
在丰田召回事件中,美国国会走到了台前。美国全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近期向丰田发出三个“TQ”(及时事故调查请求)传票。
而迄今为止,中国车主们只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风险警示通告》中感受到一点来自权威部门的安全感。
美国对汽车消费者的确权(对某项权利的认定)也是很完备的。作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国家。早在1966年,美国就出台了《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经过44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机动车召回制度。《美国法典》中的《机动车安全》,《联邦行政法典》中的《缺陷不符合报告》、《轮胎确认和信息记录》、《缺陷和不符合的通知》、《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缺陷和不符合的责任》,都对机动车的安全召回予以规定。
而中国的消费者没有这些确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也直到
此外,根据美国国会通过的新交通安全法规,凡汽车厂家隐瞒严重的质量缺陷以及相关事实真相,有关负责人最高刑罚长达15年,厂家将付出高达1500万美元的罚金。而中国对制造商违反规定的处罚最高只有3万元。
“从丰田对美国的俯首和对中国消费者的漠视,我们应该明白维权是国家战略。”郑宇民说,中国应该学习美国的维权意识,醒悟自己的制度缺失、监管缺失和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缺失。
要求丰田4S店补偿车主
目前,车主们普遍反映被召回车辆的维修进度不理想;对车主没有赔偿;尚未提车而要求退车的消费者无法全额退还定金。
针对丰田在中国召回不力的情况,昨天,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联合发布《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提出以下要求:
首先,丰田公司及在浙江的各个汽车销售服务商要确定召回时间表,尽快实施召回并承担召回补偿;丰田公司主动“上门召回”车辆,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应该提供同车型号车辆供车主使用。
根据《民法通则》对消费维权的明确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根据“损失填平”原则,损失多少就应该赔偿多少,丰田公司除应对召回车辆修理、重作、更换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对于驾车召回的消费者应该提供交通补贴、误工补贴以及一定的经济赔偿;车辆尚未交付的,应当允许解除预约,全额退还。
其次,即日起由省消保委建立汽车问题投诉信息处理中心,公布问题汽车的信息,接受所有在浙江销售的车辆信息。对丰田出现问题的其他车型凯美瑞等也进行投诉处理和信用跟踪。
第三,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浙江销售的问题车辆按照《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纳入“三包”保护范围。
浙江省消保委表示,将全力支持消费者,必要时聘请公益律师进行司法救济。
对所有汽车4S店进行专项整治
据浙江工商开展的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全省有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的企业899家,按照工商部门信用评价从高到低的3A,2A、A、B、C五个等级,现在3A级只有一家,2A家只有5家,B级89家,C级5家。B级和C级都是受过行政处罚的,大量的A级企业都有轻微违法行为,但还没有受到处罚。
浙江省工商局昨天同时下发《关于开展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即日起对汽车消费、汽车维修配件质量、销售服务、销售服务合同、4S店信用体系等进行监察。整个整治行动将持续到7月底。
[责编: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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